各种模仿行为及虚假表示行为相关咨询服务/争议解决
在流行急剧变化的现代,经常发生不正当地使用他人成果的行为等,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的纠纷。对原产地或者品质的标识与事实不同,引起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也是经常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
广场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团队具有处理过各种形式的模仿行为的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是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4年新增的冒用成果条款,代理了多起能否适用该条款成为关键争议点的先驱性争议案件,积累了无法比拟的经验和专业性。广场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团队针对擅自使用韩国内知名的标志、商品形式、通过比较高的投资或费用获取的成果,或者关于虚假表示的争议,提供综合性的咨询,灵活运用包括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在内的各种程序,先发制人及高效地处理业务的方式,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最妥善的服务。
域名争议
关于抢占域名,在关于网址资源的法律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存在可以作为解决域名争议的根据使用的条款。广场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团队基于通过成功解决过各种知名品牌或者知名人士相关域名争议案件所积累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包括构建战略、协商、代为履行调解程序、代理法院的诉讼业务等多方面的服务,以获取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