메뉴 열기
메뉴 닫기
메뉴 닫기

专业领域

|
|
|
|
应韩国企业来华投资需求,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广场”)于1993年成立了中国团队,多年来成功代理数百个项目,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为满足客户需求,广场经中国司法部批准,于2005年5月16日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以便在向来华投资的韩国企业及赴韩投资的中国企业及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极大限度地提高了业务效率。

此外,必要时,广场还会和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国内外一流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以便不受地域限制随时随地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点也和其他韩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国内小型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模式有着显著差异,保障了广场能够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并购

近期,相较于之前直接设立中国子公司的方式,韩国企业更加倾向于收购既存中国企业。而收购既存中国企业的方式又分为直接收购中国企业股权、通过设立中国子公司收购既存中国企业的资产、韩国企业收购既存中国企业的资产后以其出资设立中国子公司的方式等。广场可以针对个案分析不同并购方式中存在的结构问题、节税方法、劳务问题、环境问题、涉及的政府审批等,以便向客户推荐最优的收购战略方案,并代为起草相关合同、参与协商、申请政府审批直至最终交割,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高效完成交易。

在该等并购过程中,广场也曾代理既存中国企业及其股东协助其理解韩国文化,掌握与韩国企业谈判的技巧、树立战略,并通过分析交易结构及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起草交易文件等,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中国企业收购韩国企业或其(中国)子公司的并购交易屡见不鲜,对于此类交易广场同样经验十分丰富,可以提供协助搭建交易架构、协助谈判、出具交易文件、完成交割等一站式服务。


设立子公司

协助韩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是来华投资的基石,也是韩国企业来华投资的起点。来华设立中国子公司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投资设立、通过第三国/地区实体设立等,出资方式也可分为现金及技术、设备等实物。韩国企业来华投资行业类别多样,不乏生产制造业、超市百货等零售业、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物流业、IT业、影视业、游戏业等。

近期,中国企业赴韩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及代表处日益增多,中国企业近期赴韩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半导体、医美、二次电池、储能、电商等方面。

由于客户的需求不同,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定制化服务便成为了首要目标。广场在各行业均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解决方案,为今后的投资打好基础。


金融

韩国金融机构在华积极扩张,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也纷纷在华设立中国代表处或子公司。广场在协助韩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设立中国法人、协助证券公司设立中国代表处之余,还向该等机构提供中国金融法规及其他法律相关咨询。不仅如此,还向来华投资的企业提供融资相关服务,协助设立基金、投资公司等。近期,还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等提供其业务所需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CB)、回收不良债权(NPL)、实现资产证券化(ABS)等方面的咨询。

广场金融团队作为韩国业内专业能力较强的团队,目前的中资客户主要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证券、中泰证券等在韩中国金融机构。


不动产投资

随着中国不动产市场的发展,韩国企业来华投资不动产项目增多,投资方式也很多样,如受让土地使用权、设立建设施工单位、购置不动产、投资不动产基金等。面对客户的不同需求,广场能够提供定制化服务,尤其在不动产投资基金方面,不仅提供在华投资相关咨询,还成功向客户提供了投资回收方案,确保客户从萎靡的不动产项目中全身而退。

相反,中国企业赴韩购置土地等主要是为了投资建厂,韩国与国内相同存在诸多产业园区,而不同园区的土地政策及相应优惠政策均有不同。对此,广场可以应客户需求提供前期咨询、参与谈判等,协助客户以最优条件取得土地并完成相关登记。此外,韩国土地私有制度也吸引了中国个人赴韩购置不动产,对此广场同样可以提供合同审阅、登记、取得投资签证及(如需)相关争议解决服务,近期广场协助客户赢得济州岛不动产登记相关诉讼。


中国企业赴韩上市

韩国证券市场活跃吸引大量外国企业涌入,其中不乏中国企业。广场中国团队与证券团队合作,在中国企业赴韩上市业务领域表现优异。具统计赴韩上市的多半中国企业由广场提供法律咨询。


其他投资相关咨询

除上述业务以外,来华及赴韩投资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也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如技术转移、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劳动问题、环境问题、争议等。对此广场同样可以提供全方位服务。此外,近期韩国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的诉讼、仲裁日益增加,广场与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协助客户树立诉讼、仲裁战略,确定具体方案,以达到胜诉之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广场中国团队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韩国政府机构的认可,也为韩国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READ MORE
代表性案例
企业并购
  • 对浙江H上市公司收购韩国L公司49%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公司向苏州L公司出售显示器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 对深圳T上市公司收购韩国A公司之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对浙江H上市公司与韩国L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韩国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对湖南C上市公司与韩国P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韩国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R公司收购中国销售法人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公司转让中国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深圳T上市公司收购苏州LCD工厂提供法律服务
  • 对北京A上市公司投资韩国H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浙江H上市公司与韩国P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韩国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公司收购中国L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N公司间接收购某开曼公司中国孙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福建C上市公司在韩国设立分支机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S公司转让广东子公司股权之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K公司转让广东子公司股权之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C公司收购中国Y公司之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H公司于中国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韩国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设立中国企业
  • 对韩国H集团在中国江苏、北京等地设立物流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D公司在中国山东省设立饲料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D公司在中国山东省设立植物油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立机餐生产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立航空物流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集团在中国北京、天津设立百货商店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集团在中国设立影城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S集团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S集团在中国福建省设立加油站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L集团在中国设立显示器生产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P公司在中国深圳设立代表处提供法律服务

金融项目
  • 对韩国M公司的中国海南玉米农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某金融集团收购中国烟台市所在高尔夫球场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韩国W金融集团与银联合作
  • 对韩国Y公司收购中国某天然气公司之境外母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H金融公司的中国内蒙古高速路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对S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提供法律服务

不动产项目
  • 对韩国D公司开发中国大连不动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韩国S集团取得中国辽宁省所在不动产
  • 对韩国L集团开发中国沈阳不动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P集团转让中国上海不动产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H公司受让中国苏州不动产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K银行投资中国昆山不动产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H银行投资中国沈阳不动产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H银行投资中国天津不动产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D证券回收中国青岛不动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韩国证券市场上市
  • 协助H集团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L科技有限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S包装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S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D集团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H再循环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J1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D体育用品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W公司赴韩上市
  • 协助J2公司赴韩上市

其他咨询
  • 对韩国H公司中国子公司侵犯著作权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 对中国C公司经营韩国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对中国H公司在韩被诉侵权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S公司、K公司等的商标申请及商标复审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
  • 对韩国S集团取得国内勘探权及采矿权提供法律服务
  • 对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韩国判决相关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胜诉)
  • 协助韩国法务部制作“中国投资法律说明”
READ MORE
团队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