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6年“保障安全工作场所计划”的核心内容
韩国雇佣劳动部已向全国各地方劳动厅下发了以“经营场所监督”为核心的《2026年“保障安全工作场所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并同步制定了安全与健康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集中监管的方向与重点。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推进2026年“保障安全工作场所计划”的落实,韩国雇佣劳动部预计将重点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开展强有力具注重实效的预防性监管执法
① 大幅扩大监管对象范围,增强执法力量,强化机动化、快速反应式查处机制
■ 显著扩大监管对象数量(由原约 2.4 万家经营场所增至5 万家以上,并可能继续增加);同时大幅扩充监管执法人员规模(增至2,095 人)。
■ 在全国范围内配置 70 个以上巡查执法小组,以高风险经营场所为重点,结合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风险特点,开展针对性现场监管;大幅提高不定期、突击式监督检查的比例,并优先将高风险经营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全面提升监管执法的实际成效。
② 取消违法行为“先整改、后处罚”缓冲机制,依法直接启动司法追责与行政处罚,坚决杜绝“先查后改”的行业惯例
■ 废止以整改为导向的“风险系数评估专项检查”,强化实质性合规审查。在后续检查和监督过程中,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风险系数评估的实际落实情况;一经发现违法情形,不再先行下达整改命令,而是直接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处理,显著增强对企业的震慑作用。
■ 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安全措施、职业健康措施等处罚性条款的情形,监管部门将立即将其认定为犯罪,并依法实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新设“重伤事故专项监督”机制,地方劳动监管机构的绩效考核中明确纳入司法处理结果相关指标。
* 推行“持续跟踪、反复督查”模式,直至整改效果经核实确认。
③ 对未遵守规定的高风险、不合规经营场所从严施行行政措施,全面加大经济性处罚力度
■ 在经营场所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监管机构将直接作出停产停业决定,直至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若被认定安全管理能力明显不足,将依法责令企业开展安全与职业健康诊断,或制定并执行整改计划,并在企业整体安全水平达到法定及监管要求前,持续进行监督检查。
* 制度改善:拟引入并推行以下强化措施,预计最早将于2026年下半年起实施:① 对发生重伤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扩散风险的情形,引入由韩国雇佣劳动部长官直接签发紧急停工命令的制度;② 对年度内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处以营业利润5%~10%的行政罚款;③ 对相关建设施工企业,建议主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措施。
④ 强化劳动者参与监督的权利
■ 在对发生重大事故的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时,监管机构必须听取从事相关作业劳动者(包括外包、分包等形式用工人员)的现场意见,以准确识别实际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扩大“名誉产业安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的范围,强化以现场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并同步加强对劳动者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与佩戴情况等基本安全义务的合规指导。
* 制度改善: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明确在可能发生紧急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劳动者等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停工义务,并确保该权利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相关制度预计最快于下半年起实施。
2) 根据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差异,构建支援与监管体系
针对雇佣50人以上的中大型经营场所,将通过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由地方劳动监管机构统一负责,每名监督官负责约10家经营场所),推行专职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日常风险管控。同时,将根据承包责任主体类型(公共发包与分包、民营企业内部承包等)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小规模经营场所(预计覆盖规模为约3,000家经营场所)实行“先支援、后监管”模式,重点帮助其完善安全信息传递与管理体系。
3) 强化贴近作业现场的预防性监管机制
常态化巡查监管对象将扩大至3万家以上的经营场所;结合月度重点风险主题,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所在的周定为“现场集中检查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在督促劳资双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的同时,将重点围绕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与正确佩戴等基础安全要求,先行开展现场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复查与执法检查,形成监管闭环。
4) 全面加强对事故经营场所的后续管理
对已发生重大事故的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预计覆盖约570家);新设“重伤事故经营场所”监管机制并开展检查(预计覆盖约1,000家);对最近3个月内已接受过监督检查、且经评估现场风险持续较高的场所,持续跟踪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核查(预计覆盖约500家)。
【2026年“保障安全工作场所计划”监督方案核心内容】
| 区分 |
2025年 |
2026年 |
| 监督执法人员规模 |
895名 |
2,095人(包括约1,000名“安全工作场所守护人员”) |
| 监督对象规模 |
24,000家 |
50,000家以上 +α |
| 监督原则 |
以经营场所自律管理为主 |
常态化介入监管(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 |
| 重点监督方式 |
定期检查(事先通知) |
不定期、突击检查 |
| 监督后的处理方式 |
以整改措施为主(一次性检查) |
以行政处罚及司法追责为主(落实核查与跟踪监督) |
* 针对小规模且经营条件相对薄弱的经营场所,将建立“先支援、后执法”的监管机制。具体包括:① 监管机构先梳理高风险行业中处于末端的经营场所清单,并打通信息传递与管理通道,② 随后投入约1,000名“安全工作场所守护人员”,对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劳动部监督官难以覆盖的区域和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指导,并同步提供财政与技术支援,③ 在完成前述支援措施后,对仍未整改、仍存在风险隐患的经营场所启动检查与监督执法程序。
2. 企业的应对方案
韩国雇佣劳动部推进的2026年“保障安全工作场所计划”,旨在通过严格的不定期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从严司法追责,强化工作场所安全。一旦企业被查实存在违法情形,企业可能面临立即停产停工的处罚,并将受到覆盖全经营场所的集中性、持续性检查。相关措施不仅会导致经济性制裁,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已明确自本年度起执行“未整改到位,则持续停工停产”的执法原则,企业应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在此背景下,为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企业应尽早部署并重点落实以下准备工作:
① 企业应依据安全与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对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等进行系统自查,确保已建立完整、可执行的安全管理体系。
② 应尤其重视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主动听取劳动者(包括外包、分包人员)的实际意见,核查安全设施配置与现场作业管理措施是否存在漏洞。
③ 建议委托具备安全检查与合规指导经验的外部专业机构或专家,结合《重大事故处罚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定期(如每半年一次)专项评估,以更客观、专业的视角实施事前检查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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