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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桓律师曾任大法院审判研究官(总管税务部)以及春川地方法院部长法官等要职。金律师于2019年加入广场律师事务所以来,作为税务专门律师,主要负责税务相关诉讼、咨询及税收或会计相关的各种民/刑事诉讼业务。
学历
2009 |
美国乔治城大学LL.M. in Taxation with distinction |
2000 |
第29期司法研修院 |
1997 |
第39届司法考试 |
1997 |
首尔大学法学学士 |
经历
2019-至今 |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Lee&Ko) |
2017-2019 |
春川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
2013-2017 |
大法院审判研究官(税务组总管) |
2011-2013 |
水原地方法院法官 |
2007-2011 |
大邱地方法院浦项支院法官 |
2005-2007 |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
2003-2005 |
仁川地方法院法官 |
2000-2003 |
陆军法务官 |
主要业务方向
企业咨询 |
国际税收 |
金融税务 |
权威解释及立法咨询 |
税务审查ㆍ判决 |
税务诉讼 |
税务咨询及树立税务战略 |
税务刑事案件 |
资格/会员
语言
获奖经历
2023 |
Recognized as a 'Litigation Star' by Benchmark Litigation Asia-Pacific 2023 (Tax) |
著作/发表
- 2016年税务领域判例动向(2017,特别法研究 第14卷)
- 依所得处分的源泉扣缴义务人的更正请求范围(2016,大法院判例解说 第110号)
- 交叉使用及计算积分与增值税法项下折扣金额(2016,司法第38号)
- 部分调查是否属于重复税务调查以及完成税务调查之后是否具有请求取消税务调查决定处分之诉的利益(2015,大法院判例解说第104号)
- 依寡头股东持有股份增加的取得税相关将信托不动产视为是委托人所有而对委托人的寡头股东能否课征取得税(2014,大法院判例解说102号)
- 取得税重课税要件-大城市内法人分公司的意义(2014,大法院判例解说 第100号)
- 强制采血的事前事后令状审查及违法收集证据排出法则相关问题研究(2012,司法 第20号
- 破产法的国际性效力与国际审判管辖(2004,判例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