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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企厢律师在15年的法院工作中在各级法院负责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领域的审判工作。尤其在税务、行政、房地产、建设领域处理过多数重要案件,熟知该领域的审判实务。郑律师基于丰富的理论和实物经验,曾担任作为法官的实务指南书籍“法院实务提要(行政)”即法律权威解释书籍“注释行政诉讼法”的执笔委员。

并且,郑律师基于长期对房地产、建设领域的研究,曾在英国剑桥大学共同出版了“Eminent Domain-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郑律师著作了10余种书籍和50余篇论文,该等研究活动成果得到了作为韩国最高权威法学奖项的韩国法学院法学论文奖等多数学术奖。郑律师还担任在韩国研究财团刊登的多数学术期刊(法律、司法等)的论文审查委员,并在韩国开发研究院(KDI)执行多数为改善房地产、建设领域制度的国家政策研究。

另外,郑律师还曾担任首尔行政法院企划法官以及司法研修院法官研修企划教授等对司法行政业务亦具有的丰富的经验。
学历
2021 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 Visiting Scholar
2016 首尔大学法学大学院博士课程(税法)
2010 首尔大学法学大学院法学硕士(税法)
2006 第35期司法研修院
2003 首尔大学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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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2024-至今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Lee&Ko)
2023-至今 韩国租税研究所研究伦理委员
2023-2024 法律新闻专栏作家
2022-2024 水原高等法院法官
2022-2023 法院实务制要行政分科委员会委员
2021-2022 昌原地方法院马山支院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2020-2021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2019-2020 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兼职教授
2018-2020 司法研修院教授
2017-2018 水原地方法院法官
2013-2017 釜山地方法院东部支院法官
2011-2013 首尔行政法院法官
2009-2011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法官
2006-2009 陆军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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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会员
2006 韩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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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韩文、英文
获奖经历
2023 第11届韩国税务师会租税学术奖
2022 第26届韩国法学院法学论文奖
2022 宪法裁判所宪法论总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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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发表
著作/发表/演讲
公司解散课税问题研究:以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批判性审查为中心(首尔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税务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对纳税义务人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和界限为中心(行政判例研究第17卷第1号,韩国行政判例研究会,2012.6.)
住宅再开发整备事业相关的搬迁费补偿问题的考察(法曹第61卷第7号通卷670号,法曹协会,2012.7.)
增值税预申报相关的纳税义务确定与否-大法院2011.12.8.宣告2010DU3428判决(JUSTICE第131号,韩国法学院,2012.8.)
关于征收程序中裁决申请请求制度的研究(人权与正义第428号,大韩律师协会,2012.9.)
住宅再开发事业中现金清算对象的确定和法律地位(司法第1卷第21号,司法发展财团,2012.9.)
为公益事业的土地等的取得和损失补偿相关的行政型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研究,法学论总第29卷第4号,汉阳大学法学研究所,2012.12.)
信托法项下信托关系中因土地地目的事实性变更相关的取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务与会计研究第1卷第2号,韩国租税研究所,2012.12.)
营业损失补偿对象之营业的概念和范围(司法第1卷第24号,司法发展财团,2013.6.)
关于为克服过度犯罪化的非犯罪化的研究-多角度接近方案的摸索(JUSTICE通卷第140号,韩国法学院,共著,2014.2.)
超越优先开发主义的模式:公用征收制度的问题点和改善方案(KDI政策论坛第259号,韩国开发研究院,共著,2014.2.)
征收区分所有权共有人权利后回购相关的区分所有权共有关系的认定问题(民事判例研究第36卷,民事判例研究会,2014.3.)
关于滥用征收权的试论考察(司法第1卷第27号,司法发展财团,2014.3.)
住宅重建事业组合员地位丧失相关法律关系(JUSTICE通卷第142号,韩国法学院,2014.6.)
事业认定议题的虚与实(法经济学研究第11卷第2号,韩国法经济学会,2014.6.)
关于土地征收损失补偿金额计算标准的研究(司法论集第59集,法院图书馆,2014.12.)
土地补偿法中未经事先补偿程序开工执行人的损害赔偿责任(JUSTICE通卷第149号,韩国法学院,2015.8.)
公用征收中的正当补偿和比例原则-以法经济学观点试论性接近(人权与正义第453号,大韩律师协会,共著,2015.11.)
请求取消所得金额变动通知的法律利益的归属(税务与会计研究第4卷第2号,韩国租税研究所,2015.12.)
近期土地补偿法的修订动向(司法第41号,司法发展财团,2017.9.)
不动产买卖价款减少相关的取得税更正请求与否(税务与会计研究第8卷第1号,韩国租税研究所,共著,2019.3.)
对征收补偿金增减请求诉讼的心里结构的考察(司法第48号,司法发展财团,2019.6.)
对被虐待儿童保护法制的立法评价(立法评价研究第16号,韩国法制研究院,2019.10.)
关于儿童自我决定权的宪法性考察-以医疗领域儿童的自我决定权为议论中心(宪法裁判研究第6卷第2号,宪法裁判研究院,2019.12.)
对幼儿园保育教职员违反婴幼儿保护义务相关的行政制裁法制的立法评价(立法评价研究第17号,韩国法制研究院,共著,2020.7.)
对儿童游玩权的宪法性保障研究(宪法裁判研究第7卷第1号,宪法裁判研究院,2020.7.)
为增强公用征收公益性验证之司法审查的作用提高方案研究(司法论集第71集,司法发展财团,2020.12.)
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judicial review for verification of public interest in expropriation, Supreme Court Law Journal, Vol.11 No.1, Supreme Court Library(2021. 8.)
为提高公用征收公益性验证的提议-基于权利分立原则(法经济学研究第19卷第1号,韩国法经济学会,2022.4.)
关于用人单位不正当行为相关的纳税人是否承担税法制裁的考察-以国税基本法中不当过少申报加算税为中心(税务与会计研究第11卷第2号,韩国租税研究所,2022.5.)
事业认定失效相关的财产权保障-基于财产权的存续保障和价值保障的观点(司法第60号,司法发展财团,2022.6.)
儿童权利协约的裁判规范性(法制通卷第697号,法制处,共著,2022.6.)
关于征收目的公益事业变化的财产权保障提议(宪法裁判研究第9卷第1号,宪法裁判研究院,2022.6.)
不履行征收土地等的交付义务之刑事处罚的违宪性(刑事法的新动向通卷第75号,大检察厅,2022.6.)
作为公用征收管制机制的事业认定的评价及改善方案(法曹第71卷第3号,法曹协会,2022.6.)
关于非营利法人的固有目的事业准备金坏账损失的考察-大法院2020.5.28.宣告2018DU31330判决(税务与会计研究第11卷第4号,韩国租税研究所,2022.11.)
公用征收之公共必要的验证与宪法裁判(宪法论总第33集,宪法裁判所,2022.11.)
关于继承税及赠与税法之自我赠与的考察(租税法研究第29集第2号,韩国税法学会,2023.8.)
关于医师适当说明义务履行时间的考察(民事裁判的各问题第30卷,安哲相大法官引退纪年,司法发展财团,2023.12.)
集中供活与自我赠与(租税判例百选3,韩国税法学会,2023.12.)
【活动】
韩国开发研究院(KDI)研究项目“对韩国征收法制的法经济学审查”(共同研究,2013)
韩国开发研究院(KDI)研究项目“Shifting the Paradigm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Eminent Domain and Property Right’”(共同研究,2014)
国土交通部主管“韩-ASEAN为增强土地补偿作用的ASEAN公务员邀请研修:土地补偿法讲义”(2014,2015)
韩国开发研究院(KDI)研究项目“关于民间投资事业损失补偿及损害赔偿的法理适用研究”(共同研究,2016)
KOICA主管越南法官邀请研修:土地补偿法讲义(2018)
大韩律师协会主管律师考试合格人员研修:公法讲义(2019)
韩国法经济学会会议“为公用征收及损失补偿正常化的模式转换”主题发表(2021)
法律新闻投稿:城市规划设施事业相关的协议取得无效时是否可以行使回购权(2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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